“阿夏”婚姻

  • 2006-05-09 19:23:58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  人类的婚姻家庭形式,经历了漫长的变迁,从群婚到血缘家庭再到那普那路亚家庭,再从对偶婚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。在全人类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,在泸沽湖却仍然保留着古代早期对偶婚特点的“阿夏”婚姻形态。

  “阿夏”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,婚姻的显著特点是: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。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,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、住宿,次晨回到自己家中。因为是由男方的“走”而实现的婚姻,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“走婚”。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,采用母亲的姓氏。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的责任,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的“阿夏”数目或有多有少,双方的“阿夏”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。

这种婚姻关系不受家长、亲族的干预、强迫,也不太注重对方的门第、身份和地位。选择上较为注重家族(母系血缘的男女之间禁止结交),看重对方的人品、才干、外貌等,在结交阿夏中女方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,一般以女方的爱憎取舍。

“阿夏”关系的建立较为自由,而且以感情为主要基础。一般是男方向女方赠送诸如花头巾、衣服等礼物,如果对方乐意接受便可建立关系。如果女方有意,也可以大胆表露,例如主动从男方身上“抢”走一支钢笔。一块手巾;或者主动赠送男方自己绣的腰带、做的食物;如果对方乐意也可以建立关系。  还有一种形式是,男女结交“阿夏”,必须先由男方请人履行一种当地人叫“佐佐嘎”的手续(意为互换东西)。当一个男子看中一个女子后,男子要请媒人带着给女方的衣裙、腰带、鞋子、茶叶等物品,到女方家给女子的母亲说明来意。母亲先要征求女儿的意见,如果同意,当即收下礼物,回赠一条女子亲手制作的麻布裤子和麻布腰带。经过“佐佐嘎”的男子首次走访女阿夏时必须邀上媒人或自己较亲密的男友一人,随身带着茶叶、糖食等。经过一段时间相处,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,感情淡漠或破裂,无论男方或女方,任何一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。一般情况是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“阿夏”关系只要给女方说一声“我以后不来了”就行了;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,婚约自行解除。如果是女方不愿意,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“你不要来了”,或者在男方走访,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,男方自觉没趣,就该理智地退出。

  泸沽湖养育的摩梭女儿,个个美丽健壮、勤劳善良、情深似海。她们在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花房里编织少女的梦,实现她的情真意挚的爱。她们没有古圣先贤留下的清规戒律,没有孤寂、失落的烦恼、忧伤。她们不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一切;她们不会做金钱、物质和权力的奴隶;她们按照自己的质朴本性,遵循自己心儿的指引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无忧无虑地劳动、生活、恋爱;在母亲湖的山光水色中最大限度地展示自己纯朴的本色;在摩梭人最隆重、最热烈、最欢乐的格母女神的庆典──转山节中尽情地唱,尽情地跳,尽情地享受生活的甘甜。

 

相关热词搜索:

延伸阅读: